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导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对“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导视系统建设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导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6-10-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及采购预算,采购控制金额220000元。
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初中部校园文化导视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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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项目 | 备注 |
1 |
校园室外指示系统 |
1、楼体名称或楼栋号牌设计制作 2、户外入口引导标识设计制作 3、项目总平面图设计制作 4、停车场所、通道标识设计制作 5、公共设施标识设计制作 6、设施、设备区标识设计制作 7、污水井设计制作等 |
要体现学校文化理念,易于识别,要求注重设计伦理性、设计文化内涵以及设计功能更为合理的表达。要根据校园人群分布和流动特点合理安排导视牌的位置、尺度,人与视线的距离,还要考虑其安全功能。 |
2 |
校园室内指示系统 |
1、楼体名称或楼栋号牌设计制作 2、单元牌设计制作 3、楼层牌设计制作 4、消防疏散图设计作 5、班牌班号设计制作 |
导视系统的造型和颜色要体现校园整体性认知,与校园的整体形象相协调,与校园的建筑风格相统一,创建具有校园文化特色的导视系统。 |
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初中部。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要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长期固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 应对本项目给予产品唯一授权书
7、资格审查: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时,采购人初步审查。投标文件时应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社保纳税缴费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无行贿受贿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时提供以上文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采购人理机构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校方留存)
(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接到本项目的投标邀请书,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式投标;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1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地点: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七、接受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会议室,届时请响应人派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仪式。
九、招标答疑: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电话的形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
采购人地址:昌平区沙河高教园
采购项目联系人:齐铭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5201125916
北京师范大学昌平附属学校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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